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5]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信息产业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国家设立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现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予公告,并采取有效方式让本地区相关企业周知。
附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