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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监督管理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条 研发资金由审查委员会委托的机构与获得资助的企业签订协议书。 第十一条 审查委员会按照协议书规定对研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负责。

第十条 研发资金由审查委员会委托的机构与获得资助的企业签订协议书。

第十一条 审查委员会按照协议书规定对研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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