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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合同注意事项

2022/07/16129 作者:佚名
导读:需求合同(供应合同)可能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由于需求合同(供应合同)通常不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关注产量的买受与供给义务,缺乏货物买卖的主要条款,如明确的价款、数量、时间、产品质量、运输条件和付款方式等。因此,可能会不适用于使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审理。 签订需求合同(供应合同)时应当设立双方义务,若某种情况下买方应当承担买受一定数量产品的义务,则卖方应当相应地承

需求合同(供应合同)可能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由于需求合同(供应合同)通常不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关注产量的买受与供给义务,缺乏货物买卖的主要条款,如明确的价款、数量、时间、产品质量、运输条件和付款方式等。因此,可能会不适用于使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审理。

签订需求合同(供应合同)时应当设立双方义务,若某种情况下买方应当承担买受一定数量产品的义务,则卖方应当相应地承担在某种情况下,供应一定数量产品的义务。这是整个需求合同(供应合同)的核心。否则出现单方义务,合同效果相当于一方发出的对自己有约束力的要约,将无法保证产品的买受或供应的。

(作者系国际法硕士,深圳执业律师)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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