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露天煤矿工程施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几年我国露天煤矿建设工程施工的经验,与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了协调,借鉴了国外的有关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疏干井工程、巷道疏干工程、防排水工程、边坡工程、穿爆工程、单斗挖掘机——卡车开采工艺、单斗挖掘机——铁道开采工艺、连续开采工艺、半连续开采工艺、拉斗铲倒堆开采工艺、附属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