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青岛市法制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根据《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三类排污单位须申请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污,排污性质、种类、标准和排放量都必须通过排污许可证得以确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证违法排污单位将被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将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形式予以确认,排污单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才可以排放污染物。环保主管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确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性质、种类、标准和排放量等。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青岛将对没有排污许可证违法实施排污行为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将依法关停;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非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也将进行处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未按照规定的范围、种类等限制进行排污的单位也将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企业进行限产整治或停产整顿,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青岛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