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代办中心负责直接在市本级审批项目的代办;负责为各区、县(市)涉及市本级权限内审批事项提供协办;负责对代办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区、县(市)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其中各科室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负责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接受代办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核代办项目的委托申请;签订代办委托协议,交办已接受委托的代办项目;接受代办员的协调申请,及时了解、认真分析需协调事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矛盾,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于难以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协调完毕的事项做好跟踪服务,保证代办工作继续进行;向各区、县(市)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负责代办中心的档案管理。
负责做好代办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负责代办项目的任务分配;做好代办项目登记和初期的衔接,并对代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具体开展项目代办工作;做好代办工作相关报表的编制工作。
督促代办工作的具体开展;做好代办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制定完善代办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受理项目代办过程中的有关投诉,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室做好投诉的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代办中心开展行风监督和社会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