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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制定过程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编制进程 2013年8月1日,国家标准计划《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20130422-T-303)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编制进程

2013年8月1日,国家标准计划《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20130422-T-303)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国家标准《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GB/T 33017.2-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7年5月1日,国家标准《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GB/T 33017.2-2016)实施。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GB/T 33017.2-2016)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除尘器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朱廷钰、李玉然、郦建国、黄进、林翎、高翔、何毓忠、沈志昂、毛专建、郭俊、闫晓淼、王雪、杨晓东、王丽英、燕中凯、仇金辉、吴学成、王秀腾、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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