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19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齐齐哈尔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9年3月29日齐齐哈尔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齐齐哈尔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齐齐哈尔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齐齐哈尔市水土保持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