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项由行政审批科(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统一受理、办理。
1、行政许可类
(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2)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3)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6)文保单位及控制地带工程设计方案批准;
(7)历史文化名称(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改建、装修设计方案审批;
(8)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9)村镇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10)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1)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范围内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建设选址的审批;
(12)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的审批;
(13)地图的审批;
(14)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15)人防工程拆除许可;
(16)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17)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8)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19)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20)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2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22)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23)人防工程改造许可;
(24)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2、非行政许可类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2)测绘资质审查;
(3)测绘任务登记;
(4)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所有审批事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在承诺时间内作出书面的审批决定,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统一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