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
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应急管理、业务信息等14个大类,共8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法规文件类信息3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业务动态类信息18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经济分析类信息296,占总体的比例为34%;统计数据类信息1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