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1、注重创新,鼓励先进。申报者应对标准涉及领域有深入研究,申报的标准项目水平应处于涉及领域省内先进水平。鼓励申报者自愿将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地方标准转化。申报者将专利转化为地方标准的,声明以公平、合理、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在实施地方标准时可实施其专利,可优先立项。(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复审为修订项目的,可优先立项)。
2、填补空白,完善体系。所报项目为在全省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发布后在全省范围内普遍适用,实施后可对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产生较明显效益,有利于完善全省地方标准体系。
3、突出代表,体现水平。申报单位在所申报标准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标准草案编写水平较高,符合标准编写要求的,符合法律、法规,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相协调。
(二)申报范围
1、农业。围绕全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选择适于在全省推广的主导品种、产品分等分级、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或加工技术规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和流通过程管理规范、农业机械化运用、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2、服务业。围绕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选择申报。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指:金融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领域;生活性服务业主要指: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教育培训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领域。
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申报。其中社会管理指的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公众普遍的需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主要包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公共安全、社会组织管理等;公共服务指的是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公众生活和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提供保障和条件的过程,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服务、基本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公益科技服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领域。
4、工交建设。围绕我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结构调整的需求进行申报,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交通运输、能源管理以及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统一的重要检测方法标准。
5、其它领域。在我省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统一规范技术要求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