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指南》要求,提交相关类别项目的申报表、任务书和标准体系(框架及明细),上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各市(含省管县,下同)范围内的申报项目由各市质监局统一组织,分类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有关厅(局)、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1、申报阶段: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申报。
2、评审确定阶段:9月15日-11月底,分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向省质监局提交建议立项项目名单,由省质监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2015年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