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项目申报可以随时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部门、行业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申报项目以书面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公文、《2015年度江西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相关表格可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下载。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
联系方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