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AO水处理工艺背景知识

2022/07/1672 作者:佚名
导读:常见污水处理工艺介绍: (1)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推荐,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他成熟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 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 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

常见污水处理工艺介绍:

(1)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推荐,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他成熟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 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 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2)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应采用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A/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

(3)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许可,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荒地、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