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117-2009-核电厂常规岛焊接工艺评定规程》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E2005]739号)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东北电业管理局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束国刚、赵建仓、朱成虎、李建勇、柴晓岩、石学军、林志华、孔雁、杨丹霞、吴宇坤、赖寿祝、张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