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3207-1988《银亮钢》。本标准规定了银亮钢的术语及定义、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表面质量有较高要求的剥皮、磨光和抛光圆钢。本标准与GB/T3207-198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银亮钢直径范围由0.6mm~80mm扩大为1.0mm~180mm;———增加银亮钢和剥皮材的定义,修改了磨光材的定义;———取消原标准交货状态中的“磨拉”;———增加了直径大于80mm的参考截面积及参考重量;———修改了直径允许偏差对应的直径范围,将直径0.6mm和>1.0mm~3.0mm合并为直径≤3.0mm,大于50mm规格范围分三个规格范围:>50mm~80mm、>80mm~120mm、>120mm~180mm;———增加银亮钢的直径允许偏差级别,由7~11扩大为6~13级;———修改银亮钢长度,加严长度允许偏差;———修改银亮钢的外形要求,由直径不大于10mm的银亮钢允许以盘卷状态交货,修改为经双方协商银亮钢可以盘卷状态交货;———将弯曲度修改为平直度;———修改平直度指标,取消了总弯曲度的指标要求;———修改银亮钢端部外形要求;———取消标记示例;———增加银亮钢工艺性能要求;———增加粗糙度要求;———修改包装要求,增加运输和贮存的具体要求。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