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众多,环节众多,利益相关方众多,因此,一个PPP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和配合。联审考虑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
在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的评审中,财政部联合20个部委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查,在后续的专家推荐、集中评审等工作中,要求相关部委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确保示范项目的优质性和引领性。某种意义上,这也与PPP联审制度的内在逻辑有共同之处。
我国多地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要求PPP项目需要执行联审制度,并且已有多个项目已经按照联审程序完成了前期审批手续,PPP联审制度已逐渐成型。但是,联审制度应该建立在操作程序规范统一的基础之上,它没有实质上解决PPP操作程序及部门分工的问题。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