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加挂人事室、岗位培训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室、信访投诉室牌子)。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拟制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会务组织;负责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办公平台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应急、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引进、人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负责局机关会计日常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计划报批和国有资产监管。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交办事项;负责局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的受理与交办。
(二)行政审批股(加挂综合验收备案室牌子)。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及程序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跟踪催办及证照的发放登记;负责行政审批案卷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移交;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拟制全区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消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执法稽查室。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讼、行政复议;负责区本级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业、建设工程的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建筑业管理室(加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负责拟制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的质量安全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认证、评先评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装修装饰(含室内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五)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室。负责拟制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区建设工程设计评审、推广;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项目推广;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査、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多图联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节能与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抽查,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六)城市建设管理室。负责拟制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零陵区历史文化名城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零陵城区历史文化建筑普查和认定工作;监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行督促、调度和监管;参与零陵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结)算的审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零陵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协调和技术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七)村镇建设管理室(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拟制全区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零陵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供水设施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示范镇(村)、中心镇建设工作;承担传统村落等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八)住房保障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室)。负责拟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前期物业协议选聘管理事项,监督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审核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零陵区规划区房地产市场开发的综合监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和报批,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项目开发人变更的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的检查,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培育和发展城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负责房产交易及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网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零陵城区危房鉴定和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零陵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结构鉴定机构资质、执业人员和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