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二次购货开始,累计进货额每达200台时以现金返还2000元,直至首批货款或代理费返还完为止。
2. 代理费返完后,进货额每达到5万元时,甲方以现金奖励500元作为补贴总额度为10万为止。
3. 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
4. 代理商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及普通经销商首批货款或代理费全部归代理商所有。
5. 代理商有严格的区域保护(各区域坚决杜绝冲、串货现象),确保代理商丰厚利润。
6. 代理费奖励完毕后,每进货达2000床,即返利5%;
7. 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及市场支持活动。
8. 提供市场与技术的培训、终端宣传用品的支持、市场开发样品。
9. 为保护、保障代理商权益,对无代理区域,可申请5000元名额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