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行政后勤、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目标管理、城建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任免、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工人等级的评聘和管理;统筹、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镇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拨付和监督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的核算,办理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物价、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指导和会计监督;负责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和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市规划区外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集镇、村庄规划的评审和报批;草拟全区村庄建设发展规划;负责集镇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其他工程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出让土地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负责集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验线;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作;实施集镇规划的监督管理;办理村镇建设统计;指导乡镇建管部门实施农房管理;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农房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村镇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类建筑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单位住宅类建设,并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重要项目之外其它建设项目的审批;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招标办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贯彻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的发展计划、产业改革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建筑业体制改革,推动建筑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对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管理,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和规范;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比选)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参加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并参与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投诉案件;指导和协调全区建筑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的技术和政策,拟定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发展年度规划;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推广和运用;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节能设计的审查备案;办理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负责辖区内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收缴、返退、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材料的转化、应用技术培训工作。
(四)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
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总体规划和目标以及实施方案;对全区房地产企业进行行业归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的审批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公开、公正、公平竟争;负责全区房地产企业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集镇危险房屋管理、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装饰装修、经营、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商品化、房屋租赁;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物业小区业委会备案登记工作;负责燃气法律、法规、国家燃气标准、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报建、初设审查、对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竣工验收的组织;办理燃气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对违反燃气法规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对燃气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对职权内的乡镇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行为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职权内的建筑活动、装饰装修活动进行检查,对违法建筑活动和装修进行查处;负责对职权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负责制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全区住房相关指导性文件;负责制定住房保障标准和保障途径,承担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和条件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目标,指导和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编制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计划,承担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的发放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管理、维修和租金收缴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办理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核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