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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2022/07/16110 作者:佚名
导读:行政服务中心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处(室),具体为: 1、办公室。协调中心内设各处室的工作,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以及会务安排、材料整理、情况综合、简报编写、政务公开等;负责公文处理、文字综合、文书档案、机要通信、安全保密、内部管理、后勤保障、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心文体活动、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中心的公共安全管理、秩序管理以及物业管理。负责中心的干部人事工作;做好中心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相

行政服务中心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处(室),具体为:

1、办公室。协调中心内设各处室的工作,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以及会务安排、材料整理、情况综合、简报编写、政务公开等;负责公文处理、文字综合、文书档案、机要通信、安全保密、内部管理、后勤保障、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心文体活动、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中心的公共安全管理、秩序管理以及物业管理。负责中心的干部人事工作;做好中心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中心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2、业务协调处。负责协调指导各窗口单位审批和便民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投资建设项目“一条龙”、企业登记注册“一条龙”、房产地产交易登记办证“两证合办”“一条龙”、广告审批办理“一条龙”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的业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检查和汇总办件工作;会同效能督查处(行政审批监督科)协调解决中心因业务受理引发的争议、纠纷等问题;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综合窗口、导办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对各单位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评以及管理;协助做好对窗口单位的综合考评、公众评议以及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派驻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派驻人员的考核等工作。

3、效能督查处。效能督查处加挂行政审批监督科牌子,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审批项目到位运行情况、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考勤考评以及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组织对窗口单位的综合考评、公众评议以及表彰奖励工作,并与市直机关绩效考评相衔接;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件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访投诉件的办理、落实和反馈;负责协调办事大厅的安全、秩序管理以及因业务受理引发的争议、纠纷等问题。

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参与由公共资源管理主体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全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办法、交易目录和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协调、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综合服务费;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主管部门建立、管理和使用评标专家库,建立招标投标评委专家随机抽取系统;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实体实施监督、考核;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产生的争议、纠纷及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公共资源各交易大厅的安全、秩序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有关机构、专家和交易行为的诚信档案。

5、信息技术处。负责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网上公开及中心互联网站等电子应用管理;负责与省有关部门以及市直机关、各县(市、区)的联网,做好网络维护、网络安全工作;负责中心机房及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办公电脑以及LED显示系统、监控系统等相关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中心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6、财务管理处。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中心财务预算;管理中心财产;协调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的财务;负责中心收费处的管理。

三、设立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漳州市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挂靠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为建设工程(含水利、道路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等提供咨询和交易服务;会同公共资源主管(监管)部门和管理主体对交易事项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专业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管理;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使的其它职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3个机构:

1、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会同主管部门编制采购目录;负责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相关设施、设备、物品、用品等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采购目录中各物品市场行情信息库;负责受理采购人委托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提供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2、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依法办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等)的招投标交易业务;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协助管理和使用专家评委库。

3、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非上市股权、物权、产权和设备等有形、无形资产和行政、社会公共资源转让,以及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提供交易服务平台。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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