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标准”的最早提出者是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助理毕建忠。关于“熊猫标准”这个名字的最终确立,还有一个小插曲。因为熊猫的形象可爱,比较环保,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梅德文提出用其作为标准的名称。
但是由于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标志也是熊猫,和北交所联合开发标准的BlueNext交易所担心两个熊猫会有冲突,专门对中国文化进行了研究后,建议套用“女娲补天”的含义,以“女娲”为标准命名。不过,由于女娲的形象和国际接受度不如熊猫,标准最终仍然被定名“熊猫”,但在Logo(标志)设计时避免了与世界自然基金会标志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