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事项

2022/07/16198 作者:佚名
导读:(一)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监察室和纪检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3.协助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

(一)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监察室和纪检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3.协助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和授权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协调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县住建局负责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的核发。由国土局、环保局、地震局、消防大队协助负责对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作的预审。

2.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用地预审。县住建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由县发改局、国土局协助负责对项目建设立项和用地预审。

3.城市道路占用或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市道路占用或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预审。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验收。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督。由纪委监察局、发改局、安监局、环保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协助负责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和验收备案工作。

5.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严格按照保障房租赁补贴标准和程序,对保障对象提交的各类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媒体公示。由县民政局、社区等部门负责审核确定低保对象。

6.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督。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