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又称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是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的措施之一。
按期足额回收电费是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是供电企业保证向用户连续供电的重要物质基础。用户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如果用户不按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 将影响电力企业资金周转和用款计划的兑现,严重扰乱正常的商品交换程序。因此,用户如未按期交付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世界各国对电费违约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是仿照银行计算利息的方式, 即按逾期日数乘以延期交付电费额, 再乘以滞纳金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