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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内容提要

2022/07/16183 作者:佚名
导读: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二批)》的要求,对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15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库设计所涉及的库址选择、平面布置、储运工艺、安全消防、给水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配电、采暖通风等方面的必要规定。由于石油库储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体,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以,本着“安全可靠”的原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二批)》的要求,对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15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库设计所涉及的库址选择、平面布置、储运工艺、安全消防、给水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配电、采暖通风等方面的必要规定。由于石油库储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体,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以,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着重对有关安全、消防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本次修订,将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中的小型石油库设计方面的内容纳入了《石油库设计规范》。1984年版《石油库设计规范》共有条文211条(包括1995年局部修订条文),本次修订保留了91条,修改了100条,取消了20条,增加了73条。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

1.增大了各级石油库油罐总容量;

2.提高了安全防火标准;

3.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石油库几十年来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制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款。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授权,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原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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