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出的职能
1、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职能,交由县水利局承担。
2、将城市防洪职能,交由县水利局承担。
3、将燃气用具的生产管理以及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能,交由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二)划入职能
原祁门县规划办公室的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将我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交由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2、行业资质初核具体工作交由有关协会承担,县建设局负债监督和管理。
3、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交由有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承担。。
4、取消负责归口管理的行业产品许可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