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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49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办)机 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 志、建议提案办理、局(办)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 化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 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 业的职称改革以及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办)机 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 志、建议提案办理、局(办)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 化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 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 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人 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合考核。负责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 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 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 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审11查—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 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四)财务审计科。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国有资产及建设资金管理工 作。负责局(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 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 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管理。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 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和内部审计。

(五)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 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 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 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 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管理全市 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防科研发 展规划,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科技成果 的转化推广工作。

(六)建筑市场监管科。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 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 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推进市建筑市场企业的 管理工作。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挂人防工程管理科牌子)。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 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 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单建人防工程和已 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 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指导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防 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负责地 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 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指导全 市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 下室。

(八)勘察设计科。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 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 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 算方案的审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 面的设计审查。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 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 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 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 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

(十)城市建设科(挂项目规划建设科牌子)。组织编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人防建设规划、综合计划。指导城市排水和配套管网等市政设施的专项 规划和工程新建工作。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 设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

(十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挂房屋征收科牌子)。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 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本级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十二)住房保障科(挂公积金监管科牌子)。组织编制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 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

(十三)物业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 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 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四)村镇建设科。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 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 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 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 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五)人防指挥通信科。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 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指导 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 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

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 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协调全市各 级人防应急指挥系统与政府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编制全 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以及预 案。参与城市化学事故救援。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 工作。组织开展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机关党委。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 团工作。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 务工作,指导局(办)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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