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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2022/07/16168 作者:佚名
导读:(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按照规划指导实施,会同文物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工程检测机构和商混企业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接受和处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职责。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镇建设政策,按规划指导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十一)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城乡建设行业、建筑行业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工作。

(十三)制定本系统人才培训规划,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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