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电子化台账业务是指在海关和银行系统互联和电子数据交换的基础上,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或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经批准可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确认后再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的业务。根据海关不同的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台账业务时须采用“空转”或“实转”两种不同的方式。“空转”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账时,只需在银行开立空头账户无需存入保证金;“实转”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账时,要将与进口料件税款等值的保证金存入在银行设立的台账保证金账户。
办理时机
企业在申请电子化手册备案时,应在海关手册录入环节选择拟开设台账账户的银行,并在录入端收到海关已开出《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以下简称《开设联系单》)的回执后,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所选择的银行办理台账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