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JB/T9168.2-1998)
车刀的装夹
1) 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不应超出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等除外)
2) 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 刀尖高度的调整:
(1) 车端面、车圆锥面、车螺纹、车成形面及切断实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与工件轴线等高。
(2) 粗车外圆、精车孔、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高。
(3) 车细长轴、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低。
4) 螺纹车刀刀尖角的平分线应与工件轴线垂直。
5) 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旋紧。
工件的装夹
1) 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3倍。
2) 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角铁(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3) 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轴线与车床主轴轴线重合。
4) 在两顶尖间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死顶尖和中心架应注意润滑。
5) 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少振动。
6) 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
7) 车削轮类、套类铸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车削加工
1) 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2) 在轴得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3) 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4) 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 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6) 车削(Φ10—Φ20)㎜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Φ20㎜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7) 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交换齿轮后要进行试切。
8) 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位置的调整,调好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刀具的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
9) 在立式车床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
10) 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11) 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圆附近车出标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