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
1、负责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依法清理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
2、负责实施全系统执法责任制的 具体工作。
3、归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4、依法组织听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5、依法审查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
6、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交办事项。
建筑业科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3、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报,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负责合同、施工图审查成果备案
4、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金属结构、建筑幕墙、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建设监理、检测等单位资质审查上报与管理工作。
5、归口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7、负责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业绩考核。负责企业技术进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8、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培育劳务市场。
9、管理建筑企业统计、信息工作。
10、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