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2022/07/1693 作者:佚名
导读: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房地产流通,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城市规划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各种所有制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等各种房地产交易活动。 银川市城镇房地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房地产流通,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城市规划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各种所有制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等各种房地产交易活动。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房地产交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房屋产权管理的要求,遵循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禁止利用房地产交易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置的房地产交易市管理所(以下称交易管理所)负责日常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市、县的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