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⑴负责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信访管理、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工作。
⑵负责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局公共关系、接待和形象策划、VI推广工作。
⑶负责局房产、车辆、办公设备、治安消防的管理,组织协调局的后勤保障工作。
⑷负责提供企业法律事务服务,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⑸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电网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⑹负责全局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和资源管理。
⑺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发和推广应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
⑴负责局组织机构设置和定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⑵负责干部权限范围内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
⑶负责组织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⑷负责实施以人为本的战略,对员工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员工调配、招聘、培训、测评、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技能竞赛、员工档案管理等。
⑸负责外事管理工作等。
3.财务部
⑴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各类财务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⑵组织制定有关财务指针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⑶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结算工作。
⑷负责汇总编制全局的财务预算,检查和监控预算执行过程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提出处理建议。
⑸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及专项基金、流动资金的管理。
⑹负责全局税务管理工作。
4.市场营销部
⑴负责开展电力市场分析和负荷预测工作。
⑵负责电价执行与电力市场有关工作。
⑶负责做好用户电工管理,组织督促用户做好安全用电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⑷负责拟定电费回收和客户服务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⑸负责非统调电厂的并网购电和区域电量销售的管理工作。
⑹负责指导开展用电检查,做好大用户的协调管理。
⑺负责电能计量管理,对进入电网的计量器具技术认可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⑻负责购售电合同的审核并组织执行。
⑼负责检查、监督开发小区供电设施整改,并做好开发小区供用电的接收管理工作。
⑽负责制定业扩工作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⑾负责对专线客户、关口计量的抄、核、收工作。
5.计划建设部
⑴负责全局综合计划、电网规划、建设及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
⑵负责组织中长期电力负荷和电力电量预测工作;配合实施区域电网(含城市配电网和农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包括电网一、二次系统及电力通信网、信息网的规划)。
⑶负责制定局年度电网、小型基建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
⑷负责执行政府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局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流程和规定。
⑸负责输变电工程项目、小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⑹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程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
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及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等。
6.生产技术部
⑴负责全局生产运行、生产技术和设备安全、综合线损等方面的归口管理工作。
⑵负责执行上级制定的生产技术标准和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组织落实。
⑶负责组织审核、批准设备年度检修、试验计划和设备大修、技改资金计划及项目管理。
⑷负责根据本局节能降耗规划制定线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⑸负责科技进步归口管理工作,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7.安全监察部
⑴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负责制定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制度。
⑵协助组织电力安全性评价和企业安全健康体系工作的开展。
⑶协助拟订全局安全工作计划,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考核目标和指针,对局属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建议。
⑷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⑸协调、指导局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⑹归口管理工程建设、交通和消防的安全监察工作等。
8.监察审计部(与纪委合署)
⑴组织、协调开展供电局的反腐倡廉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信访、举报、申诉,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局管理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初查和违纪案件的查处,以及局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
⑶负责本局工程、财务、物资、营销等业务的专项审计,经营和财务管理等重大或热点问题的审计调查,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它有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9.党群工作部(与工会、团支部合署)
⑴负责局党、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⑵负责企业文化宣传、管理。
⑶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⑷负责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⑸负责计划生育、女工保护、离退休人员和调解委员会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