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陈列这种方法是零售店陈列中最常用和使用范围最广的陈列方法,也是规划店铺陈列区布局的基础。下面以目前普遍使用的高度为165厘米的货架为例,将商品的陈列段位划分为四个区,并对每一个区段上应陈列何种商品作一个设定。
①黄金陈列段。黄金陈列段的高度一般在货架的90~120厘米之间,这是人们最易看到、而且拿取商品最方便的陈列位置,因此是最佳陈列位置。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高利润商品、独家代理或经销的商品。该位置最忌讳陈列无毛利或低毛利的商品,否则会严重影响零售店的利润率,造成利润上的重大损失。
②上段。上段即货架的最上层,高度在120~160厘米之间。该段位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或有意培养市场接受度的商品。这类商品一定时间后可移至下一层即黄金陈列段,作为高利润商品或独家经销的商品进行销售。
③中段。货架的第三层是中段,其高度约为50~90厘米。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商品的齐全性及满足顾客消费需要而不得不销售的商品。陈列在货架上段和黄金段上的商品进入衰退期后,可以移至货架中段陈列。
④下段。货架的最下层为下段,高度一般在离地约10~50厘米之间。这个位置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易碎、毛利较低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陈列一些顾客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