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审核以及各类信息编发和上报工作。负责系统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市民投诉受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负责承办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及有关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及综合统计工作。推动落实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普法责任制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做好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科。组织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承担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管理,组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承担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下达采购计划,规范采购行为,协调采购事项。组织系统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等事项的内部审计监督。
(四)规划发展科(绿化管理科)。负责拟订绿化市容发展总体规划、政府性投资建设管理计划。指导绿化市容分项发展规划及年度政府性投资建设管理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承办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等方案意见征询、竣工验收,按规定实施批后监管。指导、协调和督促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协调和督促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负责市容环境管理、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编制工作。拟订市政市容专项治理方案计划,协调组织开展市政市容联席会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承办涉及市容管理、景观照明、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的行政审批,负责并指导街道做好相关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开展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和示范街道创建,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实效检查、巡查及市民满意度测评。指导协调政府购买市容环境保障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容环境管理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景观照明和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六)环卫管理科(垃圾分类管理科)。负责拟订环卫管理、作业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环境卫生项目的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及评价工作,指导协调作业单位开展公共场所、道路、水域保洁作业和公共厕所等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协助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环卫科技进步项目的应用。承担环卫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七)社会宣传科。组织协调行业社会宣传、社会动员工作。承担重大社会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实行业政务宣传工作。承担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和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