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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介

2022/07/16453 作者:佚名
导读: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公用事业总公司的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职责。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公用事业总公司的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职责。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四)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积极探索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市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水路交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根据全市经济布局和全省公路交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全市公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对全市境内公路(国、省、县、乡、村道)及其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主管公路路政并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工程。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出租汽车,公共交通,快捷货运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指导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协调公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经济活动和相互衔接,并进行宏观调控。

(五)负责实施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管理,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划,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行为,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服务。

(六)负责公路运政和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检测、汽车、摩托车维修清洗美容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和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科研成果的审查、申报和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实施公路交通工程质量与计量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投资、价格、劳动工资及其它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十)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内设机构7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2、公路科

负责编制市公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的调研、立项、设计、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承担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资信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承担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督的管理;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养护及路政的行业管理;审核公路灾害防治、抢修保通措施和抢险救灾的资金补助方案;编制县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地区以工代赈修建县、乡(村)公路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新扩、改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全市境内国省道养、建、管及保畅抢险工作;负责路况统计工作。

3、交通运输管理科(咸阳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运输业五大市场的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交通经营资格审查,监督市场经营行为并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供求进行宏观调控,主管公路运政;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以及公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快捷货运管理工作;办理交通运输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审查和转报,审核道路重点线路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立项申请;承担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票据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公路、水路、公交、铁路、民航运输行业经济活动和相互衔接,对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

4、资金管理科

拟订交通行业融资政策,指导交通行业财务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和国家资本金管理工作;负责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承担公路收费权转让、质押管理工作;负责收费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建站、撤站还贷平衡资金的管理与审核核算;编制公路通行费收支预、决算;承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以及控购商品的计划编报;负责交通综合统计分析、交通系统财税、物价检查、资产处置、清产核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运输与服务价格和直属单位涉及全市性的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项目。

5、宣传教育科

指导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拟订交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系统成人教育、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党的组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的方案,指导国有交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交通行业股份制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交通重大科技成果和新产品的验收鉴定以及交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专利登记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质量监督和节约能源工作。承担综合管理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工程施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行业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作。

6、道口安全管理科

贯彻铁路道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全面监护管理,制定有关无人看守道口管理办法;负责道口监护人员的聘用、培训、教育和值岗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道口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公路与铁路相交道口的拆除、合并、改建、新建或立交桥建设的协调;负责铁路道口其他日常活动的衔接与指导。

7、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落实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制定并修改战时和应急交通保障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和修改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完成交通保障任务,参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急难险重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预案准备和实施保障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将咸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咸阳市出租汽车公司归口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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