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政府和行业间起相互沟通作用,传达和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反映本行业的愿望和要求。组织行业间的横向联合,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石膏建材行业的发展。
(二)开展行业基本情况调查,研究行业技术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技术进展和发展规划以及技术、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等方面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及时向政府领导部门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反映本行业的问题和意见,并通过制定、贯彻行业标准、规范、行规、行约来加强行业管理。用法律手段反对不正当经营及竞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行业间及行业内的技术、经济合作,协调产销衔接和竞争中出现的问题。逐步改变目前本行业企业小而多、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逐步协助一些大的骨干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创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扩大其规模效益。自然淘汰一些技术落后与质量低劣的产品,使本行业更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培训、咨询、转让、交流等活动,加强技术情报、市场信息的沟通。帮助企业了解国内外最新发展动向及技术热点,使企业尽快掌握石膏建材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产品。
(六)开展行业评优活动,树立行业典型、促进行业争先创优,形成行业勇于创新的氛围。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推荐行业科技奖、行业革新奖,组织申报建材行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荐企业进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成果评审鉴定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与海内外同行间的联系与交流,开展对外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展览会、展销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八)组织编辑出版协会刊物、行业技术经济简讯和相关资料。
(九)承担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委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