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随着伊犁地区政府机构的分设,伊犁州建设局和伊犁地区建设处正式分设。
2001年3月,随着原伊犁地区政府机构的撤消,原伊犁地区建设局合并入伊犁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2001年4月9日,根据(伊州政办[2001]13号)文件精神,撤消伊犁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是综合管理全州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业的综合职能部门。行业管理塔城、阿勒泰地区建设局,伊犁州直属八县两市及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等18个建设局、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
2011年12月15提,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伊州党办发[2011]52号)文件精神,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机构和职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不再保留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