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

2022/07/16117 作者:佚名
导读: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依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的批复》(内机编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代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代建制配套政策及委托代建合同文本,推动全区代建制的规范实施; 三、培育自治区代建市场主体; 四、作为自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依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的批复》(内机编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代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代建制配套政策及委托代建合同文本,推动全区代建制的规范实施;

三、培育自治区代建市场主体;

四、作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单位,对符合代建要求的项目进行实施阶段直接代建管理;

五、承办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基本建设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机构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资质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参与全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全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调查、处理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承担自治区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监督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

机构职能职责

协助主管部门拟订自治区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的编制、补充和解释,提出调整工程造价及构成要素的意见;承担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并负责发行;为有关部门单位调解工程造价矛盾纠纷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服务;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平方米造价、指数的测算与发布;建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发布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和人工成本信息;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计价、招投标、工程建设标准的市场主体行为,承担招标工程控制价、中标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的基础性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

机构职能职责

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综合科、社保费管理科、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科、建设劳务管理服务科4个科室,核定编制17人。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相关政策的起草、完善和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自治区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社保费的收缴、划拨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负责全区建设社保费收缴使用情况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数据的收集、核实、汇总上报;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完成建安工程产值、人员构成以及社会保障费用收支等情况的调查、统计;负责对划拨、调剂给建筑业企业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自治区调剂金的筹集和调剂使用;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配合有关行政部门或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建设劳务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区建设行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培训鉴定,建设职业持证上岗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全区建设劳务基地的建设、劳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指导建筑职业介绍与建筑劳务市场建设和规范,负责建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能职责:协助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受委托具体承担自治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执法督查等工作;综合研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政策措施;承办跨区域城市管理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受理城市管理执法举报投诉,并做好登记,汇总,分析;协助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响应机制;负责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和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执法行业培训;建立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

负责全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研究拟定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预算、收费、技术、质量、安全的自治区级标准,并指导组织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预决算、质量、招投标、安全、环保、节能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500万元以上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监督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许可、验收核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室内装饰行业统计和信息管理;负责对各盟市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业务指导;负责室内装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室内陈设艺术、家庭装饰的指导和服务,推动自治区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