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江市公路局
内江市公路局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直接负责管理原内江、资中分段所辖国、省道外,同时负责统筹全市其余国、省、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按市交通局下达的当年公路养护经费安排计划和安排原则,编制年度养路实施计划;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评比、总结和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行业的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协调县(区)之间的公路养护管理关系,对国、省、县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公路养护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对自然灾害损毁公路的抢修恢复;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直接领导公路局直属单位的工作。
2、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指导下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及统筹安排跨县公路客、货运输营运线路,搞好客车“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工作,核发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价格,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发放、管理公路运输统一单证,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管理;根据本地区社会及生产需要,按时向同级综合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对新增、更新车辆的需求信息和车型、品种的发展意见,并负责提供运力、运量、车辆运用及燃料消耗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汽车和汽车用油供应工作;负责本地区公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推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地区之间、运输企业之间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联营、联运;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的质量,做好对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分类指导,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3、内江市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局
内江市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局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海事)局指导下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相关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上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上交通运输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岸线使用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负责船舶技术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负责有关水路交通规费稽征。负责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危险品运输、船舶防污、安全监督管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业务工作。负责安全督查,跟踪整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组织实施各类重大水上交通安全活动。负责对各县(区)航务(地方海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路政管理机构制定的路政工作计划和市交通局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制定本市的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路政大队的路政管理执法工作。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制止并进行处罚。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审批本市内国、省、县道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管线及其它建(构)筑设施事宜。核批市辖区范围内公路的特殊占用及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组织本市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本市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全市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计上报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报表,及时编发路政简报、信息以及综合性报告。核发全市路政管理人员服装、证件、标志以及车辆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内江市收费路桥管理处
内江市收费路桥管理处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收支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项目的立项、收费标准、文件资料的整理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收费路桥项目的财务管理、票据领发、核销工作;负责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收费路桥管理的政策、法令、规章工作,适时制定和建立全市收费路桥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
6、内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内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指导下工作。按公路工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保证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的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制定本市新、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计划,派遣受监项目的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监督和指导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工作;承担省质监站委派的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任务。组织本市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受监工程项目完工后,组织工程质量鉴定,参加工程变、竣工验收;签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报省站审核登记。审查全市质量监督、监理、试验检测送培人员的资质,并向省站申报;承担现场施工、监理及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参加本市公路工程“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的评审和负责向省推荐公路工程“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掌握和发布全市公路工程质量动态,总结交流质量工作管理经验,定期向省、市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