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分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监督指导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影响方面的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二)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及成品油等能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
(三)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局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林区内野生植物、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以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职责;市农业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陆生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职责。
(四)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建立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全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依法处理铁路道口交通事故。
(五)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
(六)关于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交线路、站点设置规划及公交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市政道路管理,配合做好公交站点的建设与维护;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做好公交场站布点设置的规划工作。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