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
(三)对国家和省级、县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监控,组织实施省级公路、县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监控,组织实施省级公路、县级公路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四)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的路政、运政工作,管理和指导公路公安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