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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住建局内设机构

2022/07/16270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政府采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机关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负责本部门网站和办公自动化建设以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计生;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奖惩、人事调配、人事档案工作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政府采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机关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负责本部门网站和办公自动化建设以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计生;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奖惩、人事调配、人事档案工作和股级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成人教育、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审核、财务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负责局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财务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治税信息采集等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综合协调本部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调度。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服务股)。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市全面实施;负责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立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信访处置和接待人民群众(团体)的来信来访工作,为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其它事项的审批,负责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本部门各类企业资质审批及执(从)业人员资格审批;负责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减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本部门的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三)城乡建设股。指导和监督全县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城建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吉泰走廊)工作;负责全县供水的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住房通用设计图集的编制和推广;负责全县村镇建筑工匠的从业资格管理。

(四)建筑业管理股。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等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及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工作;参与编制工程造价定额、房屋修缮定额及技术规章,推广先进工艺等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许可管理;指导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指导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研究制定建筑行业质量监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制度;负责组织全县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和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指导全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检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施工现场管理,参与全县各部门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参与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拟定引导、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屋征收与物业管理股)。指导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的销售、预售管理和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全县《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参与全县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管理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县域规划区之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的确认。指导和监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协调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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