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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所需要件

2022/07/16231 作者:佚名
导读: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办理贷款申请(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30天内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一份; 2、借款申请人(抵押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各自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父母及子女购房的,与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不在同户籍内,以及在同户籍但户号不符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办理贷款申请(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30天内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一份;

2、借款申请人(抵押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各自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父母及子女购房的,与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不在同户籍内,以及在同户籍但户号不符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无配偶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30天内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异另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另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名下的营业执照(营运证、驾驶证)、收入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人配偶有工作单位但未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人配偶情况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配偶已退休需提供代发工资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工资对账单并加盖银行业务章。配偶无工作不需证明材料;

5、所需购房手续:

⑴按揭贷款: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现房贷款: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⑶二手交易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手续费票据)、契税票据及双方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⑷回迁安置住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回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贷款基数以住房自购面积的价值为准;

⑸购买开发企业已在中心备案,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车库,包括车库性质的附属用房(开发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地下车位,需提供与开发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手交易无《房屋所有权证》的车库、车位提供卖方购买时的买卖合同、收据、买卖双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⑹装修贷款与所购住房贷款一并办理,不需另行提供购房手续;

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年;

6、借款申请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或者购买有产权证的私产住房,可以用所购住房的现值全额设定期房预抵押或现房抵押,也可以用其他拥有产权证的房产现值全额设定抵押。与所购住房同时购买的无房屋所有权证的车库(包括车库性质的附属用房)及地下车位,需提供其他拥有产权证的房产现值全额设定抵押;

7、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担保:

⑴申请办理住房贷款须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⑵住房贷款采用自然人担保方式住房贷款额度与装修贷款额度合计超过所购住房产权价值80%或采用法人担保方式,申请办理装修贷款另须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其他拥有产权证的房产现值全额设定抵押)。

选择自然人担保贷款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或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自然人担保贷款借款保证人保证书》一份,由保证人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保证人资质审核在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保证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自然人担保贷款借款保证人保证书》、《自然人担保贷款借款保证合同》上面签字按手印;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每月偿还贷款本息超过家庭收入60%,需要增加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职工提供代发工资银行卡近一年工资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

9、借款人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转款账户,购买自住住房尚未付清款项的,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已付清房款的,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借款人须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用于偿还贷款;

10、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登陆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异地贷款职工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单位及住房公积金缴存部门签字盖章,附申请人连续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其他所需材料与以上贷款所需要件相同(在自治区内申请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需与缴存地中心及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购房贷款协议书》)。

异地贷款由市中心授权办理,由信贷管理科核实缴存信息真实性并进行存档备查;

11、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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