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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8208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上述职责,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财务、年度经费预算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

根据上述职责,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财务、年度经费预算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起草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协调住房城乡建设改革中的法规应用和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涉法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建设稽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

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拟订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拟订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法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房屋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推广运用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建设资金的管理及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考察、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固原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参与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

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建筑管理、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和市场管理;负责建筑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做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六)村镇建设科

拟订村镇建设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传统村落项目申报和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

(七)科技与标准定额科

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拟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政策;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绿色建材推广目录;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八)人防通信指挥科

贯彻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负责人防行政执法;承担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工作。拟定全市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工作;拟定群众防空组织和训练计划;承担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人防专业队的组训工作;负责人防应急和机动指挥所管理使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防准军事化建设;负责拟定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协调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战时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九)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

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并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依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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