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二)政策法规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
拟订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法制建设,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审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监管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监管二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管理规定,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参与指挥、协调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参与目标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五)安全监管三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履行法律赋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事项;统一受理、交办、核准、发证、送达进驻窗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对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和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