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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2022/07/18198 作者:佚名
导读:(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参与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府规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参与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三)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缴费及验收等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相关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

(四)承担建设综合管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执行各类工程建设统一定额,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承担城市建设责任。组织拟订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建设、人防工程等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计划编制并监督管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乡村建设的责任。拟订乡村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乡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的实施。

(十)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和人防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及人防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二)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指导、协调跨区域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估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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