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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8103 作者:佚名
导读:张家港市建设局办公室 1、负责机关各科室的协调和对外宣传、联系、接待工作。 2、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会议决议的实施。 3、负责文件收发和文件批办传阅和重要文稿的起草。 4、负责媒体宣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5、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本系统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 6、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创建评比工作。 7、负责系统内

张家港市建设局办公室

1、负责机关各科室的协调和对外宣传、联系、接待工作。

2、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会议决议的实施。

3、负责文件收发和文件批办传阅和重要文稿的起草。

4、负责媒体宣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5、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本系统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

6、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创建评比工作。

7、负责系统内的征兵、民兵、人民武装等工作。

8、负责机关的后勤和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9、负责系统工会、机关工会和关工委的工作。

10、负责系统内的计划生育、妇委会工作。

张家港市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1、负责系统内党、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机关干部的职级晋升。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编制年审和事业法人登记及年检工作。

4、指导、管理建设系统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职工商调,做好企业工资基金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改革;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劳动用工年审。

5、指导、管理建设系统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各类人员的退休、退职,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

6、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申报立功受奖材料。

7、拟订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管理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市建筑技工学校的业务指导。

8、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系列职称工作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9、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11、负责建设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主党派人士、侨胞、台胞眷属、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做好政协联系组的联络工作。

12、做好党组织、公务员、干部、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人事信息更新。

张家港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1、协助党委研究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2、负责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

3、检查处理同级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下级党组织违纪案件处理的请求,在规定范围内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

4、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协调、组织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

6、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进行行政仲裁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下级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9、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的查处。

张家港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1、贯彻建筑业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依法制定建筑行业管理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2、参与协调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制品企业资质初审、年检的上报工作;参与对建筑行业注册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执业管理。

4、贯彻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

5、参与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考评工作、工程评优、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6、参与工程造价的指导工作。

7、归口管理散装水泥、墙改工作。

8、参与“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9、建筑业协会指导工作。

张家港市建设局市政公用科

1、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城市防洪工作。

2、研究制订市政公用行业中长期规划、产业对策、实施意见及地方性法规。

3、负责对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包括初步设计、项目报批、报建、征地、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组织协调、竣工验收)。

4、负责市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涵洞、市政工程养护、供水、节水、燃气、路灯、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5、负责全市市政施工、燃气企业、供水企业、凿井工程、路灯施工、市政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企事业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进出许可核准登记、负责发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

6、负责全市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

7、指导各镇做好市政公用行业的建设管理。

8、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统计上报。

张家港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科

1、指导村镇建设的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住宅建设和房地产管理。

3、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5、负责全市工程、设计、测绘市场管理。

6、负责全市村镇基本建设的统计上报。

张家港市建设局防震减灾科

1、贯彻国家防震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规范,组织起草有关地震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制订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和地震应急工作。

4、管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确定以地震参数表述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市级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监督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

5、负责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6、组织管理地震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扩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关学会和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张家港市建设局计划财务科

1、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依法收取各项规费,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财务 收支计划和决算,合理调度资金。

2、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编制、汇总、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3、负责系统内建筑业、第三产业、工业技经指标的统计工作。

4、负责系统内工业、商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年检和注销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工作和全市建筑行业的会计业务,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6、代收代缴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基金、资金。协助财政、税收、物价、审计等职能部门做好“三大检查”,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筑行业专用发票管理、物价收费年检、专项审计。

7、负责指导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企业转制工作,对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法人和法人代表的经济管理的责任作审计评价;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

8、负责本系统工业、三产企业的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物价政策、技监计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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