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无限期租赁制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
社会主义公有制最突出的特征就在于生产资料为全体劳动者和部分劳动者所有(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对于全民企业来说,目前表现为国家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实行无限期租赁制,仍然与有限期租赁制一样,仅仅只把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了,所有权仍在国家手中,承租者获得的只是使用权,尽管这种使用权是无限期的,但国家并不会因此丧失所有权。实行无限期租赁制后,国家是全民企业的所有者,主要表现在国家可以通过税收、租金等手段与企业分享收益,并能在一定条件下收回使用权。
2.无限期租赁制企业的经营方向不会背离社会主义
无限期租赁制企业拥有永久的使用权后,并不会因此而摆脱国家的控制。因为作为单个的企业都与国家主管部门签定了合同,对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前面已述,在实行无限期租赁制时,还会制定相应的法规,企业如果违背社会主义经营原则,国家可以及时收回使用权,从而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控制。
3.无限期租赁制有存在的物质基础
我们认为无限期租赁制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固定资产的周期性更新。我们知道,无论什么企业,其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必须不断更新才能进行再生产,而固定资产的更新是按一定周期进行的。一方面,固定资产的周期性更新使无限期租赁成为必要。
因为如果租赁的期限不足一个固定资产更新的周期,承租者是完全可以不考虑固定资产更新的,往往考虑的只是在租期内如何尽可能多地得到企业利润,从而更多地得到个人利益,所以固定资产周期性更新要求租赁制不断延长,甚至无限期进行下去,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的周期性更新又使无限期租赁制成为可能。由于承租者在租期内考虑1’牛产的后劲,实现丁对企业圊定资产的更新,如果经营得好,必然会得到投产后的丰厚利润,利益的获得又必然会促使承租者主动更新固定资产,并要求长期承租下去。
4.无限期租赁制有存在的社会基础
租赁制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得到充分的发展,可以断言,只要商品经济存在,租赁制也会存在并发展。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已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私有制,但并没有消灭商品经济,仍然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和益和个人利益的差别,这就是我国租赁制存在的社会基础。我们认为,这种社会基础有长期存在的可能,因此,租赁制也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我国目前正处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还必须经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过程。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的现状,并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商品经济的这个充分发展过程将是漫长的。恩格斯曾指出:“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都不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这里实际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租赁制在社会主义社会有存在的必要,二是租赁制也有长期存在的必要。这说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租赁制是有长期存在的社会基础的,而无限期租赁制正是适应了这一客观现实。至于商品经济经过漫长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已极大提高,整个社会就象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象个大工厂,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租赁制已失去存在一的基础,那么,无限期租赁制将会自然而然地退出历史舞台,而被更高级的经营形式所代替,但这还不是我们目前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