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帐户内的公积金。
(一)职工(含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城镇规划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房抵押贷款本息的(含配偶);
(三)租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含调动)的;
(八)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遇有重大疾病或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事件的;
(九)下岗失业且未再就业(男50周岁、女45周岁)的;
(十)死亡或宣告死亡的。